DV-126-INFO C 如何重新發佈臨時禁制令
法官可能需重新安排您的聽證日期。
在以下情況下會這樣做;
• 您無法使臨時禁制令送達受禁制人。或
• 另一方面需要時間聘請律師或答復,或
• 您需要就子女監護或探望與家庭法院調解員會晤。
如果重新安排您的聽證日期,請遵循以下步驟:
• 填寫DV-125表。
• 請法官在表中簽字,並為您重新安排聽證日期。
• 將表格呈交給法院書記員。書記員會為您複製五份副本。請書記員在您副本上蓋上[已存檔[印章。
• 將一份蓋有[已存檔[印章的DV-125表副本附在您的其他法院檔上(DV-100DV表和110表)。請人將這些檔送
達受禁制人。請立即執行。您的禁制令有效期將延至新的聽證日期。
• 書記員將會為您把它傳送給執法機構或CLETS。CLETS是一個全州的電腦系統可以是警員們瞭解您的命
令。
• 在下一次法院聽證時請攜帶所有的檔。
需要幫助嗎?
請向法院書記員詢問免費或低收費的法律幫助。
或者打電話給全國家庭暴力熱線:
1-800-799-7233
TDD: 1-800-787-3224(聽力障礙者專線)
該熱線服務免費並保密。
他們可以用100多種語言為您提供幫助。
欲瞭解您所在地區可提供的幫助,請洽:
Judicial Council of California 如何重新發佈臨時禁制令 DV-126-INFO C, (Chinese)
www.courtinfo.ca.gov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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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evised July 1, 2006 (家庭暴力預防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