臧正金
南京原国土局长网上发帖回应家有 4 套豪宅质疑 南京市江宁区房产局局长周久耕前段时间蹿红网络,抽 1500 元一条的“九五至尊”天价烟被网友曝光,并在网络中掀 起了一股反腐热潮。在人肉搜索下,更多的信息被发到了网上。 19 日,网友再次在网络中称,得到消息人员的报料:南京市国 土局局长臧正金家有 4 套住宅价值 600 万。 19 日下午,网友“金泉少侠”在网易等网站论坛发表了一 篇帖子,表示自己有相关证据,证明南京市国土局局长臧正金家 有 4 套住宅价值 600 万,并在帖子后列出 4 套房子的材料,帖子 中还附上了当事者的照片。 “金泉少侠”说,秣陵路 118 号 2 幢 602 室是套面积 149 平 方米的房子,该房子的户主为:臧浩、潘高霞、臧宇,购于 2004 年 11 月,总价值 1229000,一次性付清, “大儿子臧浩,雨花区 环境保护局,大专,1981 年 10 月 2 日出生,二儿子臧宇 1993 年 2 月 19 日出生。 ” 除此之外,另外 2 处 100 多平方米的房子分别于 2003 年和 2006 年购入,并且是一次性付清。但户主并不是臧正金本人, 而是儿子和潘高霞的。而另外一处 181.6 平方米的房改房则于 2008 年 1 月卖出,加上卖出的这套房改房,总共就是 4 套房子。 据一位冯姓南京媒体人士介绍,这些住宅“位置都相当好,处于
南京最繁华和风景最优美的地段” 。
臧正金说了住房用途钱从何来没讲清 昨日,网络上出现了一篇名为《我的声明》的帖子,发帖人 署名正是“臧正金”。声明中表示,“2002 年,我因工作调动 卖掉原住房,按市场价购得户部街小火瓦巷住宅,面积 181 平方 米;2005 年底,因大孩子快要结婚,按市场价卖掉户部街小火 瓦巷住宅(购房者当时未办理过户手续,2008 年已办结),并贴 部分经费购得云锦美地 126 平方米住宅一套,给大孩子结婚用。 秣陵路 118 号住宅一套,面积 151 平方米,供夫妻俩和小儿子共 同居住;因父母年事已高,2003 年按市场价购得长虹路后街 53 号住房,面积 124 平方米,备父母来宁居住,以上均为普通商品 住宅。” 针对网友质疑 2 个孩子的问题,声明中也提到,“因大孩子 特殊原因,符合国家生育政策,并经合法批准,生育了第二个孩 子。”该声明发出后,网友并没有满意,纷纷质疑卖掉的房子没 有过户,买家凭什么付钱?没有钱又怎么会有钱购置新房。
臧正金照片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