芜湖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集体户人员(海螺在职人员) 办 事 程 序
一、借领户口底册办事程序 1. 到集团组宣部(海螺型材员工到总经办)开具工作联系函; 2. 持工作联系函及有效证件到我中心借领户口底册,若委托他人代办,须提供本 人身份证复印件、书面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; 3. 交纳户口押金 50 元整; 4. 户口底册使用完要及时归还我中心,归还户口底册时退还押金。 二、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办事程序 1. 借领户口底册; 2. 准备一寸近照一张,粘贴在户口底册背面并在照片上加盖我中心公章; 3. 持户口底册到北门派出所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。 三、办理婚育状况证明办事程序 1. 到集团组宣部(海螺型材员工到总经办)开具工作联系函,并到工会开具婚育 状况证明; 2. 持工作联系函、婚育状况证明、有效证件到我中心借领户口底册并办相关证明; 3. 持本人户口底册、我中心出具的婚育状况证明到杏花村居委会办理相关事宜。 四、办理准生证证明办事程序 1. 准生证在夫妻另一方(非芜湖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集体户人员)办理; 2. 在夫妻另一方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领取《育龄夫妻婚育状况证明》 ,并到另一方 居委会及街道办事处出具初婚未育意见并盖章; 3. 到集团组宣部(海螺型材员工到总经办)开具工作联系函,并到工会开具初婚未 育证明; 4. 凭《育龄夫妻婚育状况证明》 、海螺工作联系函及初婚未育证明、结婚证及身份 证到我中心办理初婚未育证明及借领户口底册手续; 5. 持《育龄夫妻婚育状况证明》 、结婚证、身份证、户口底册及我中心出具的初婚 未育证明到杏花村居委会签章; 6. 持签过章的《育龄夫妻婚育状况证明》回另一方办理准生证。
芜湖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集体户人员(海螺辞职人员) 办 事 程 序
一、办理人事代理程序 1. 海螺辞职员工到集团组宣部(海螺型材员工到总经办)开具工作联系函; 2. 提供海螺《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》原件,毕业证、身份证复印件各一张,一寸 近期正面免冠照片二张; 3. 填写《人事代理人员登记表》办理人事代理手续,我中心开具档案《商调函》 ; 4. 本人持档案《商调函》到档案所在地办理转档手续,我中心收到档案后将通知 本人领取返还的《人事代理合同书》 。 二、其他事项请在办理完人事代理手续后,参照相关办事程序操作。
杏花村居委会地址:砻坊路铁道口,杏花村 57 号,电话:3712489、5651250 芜湖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地址:芜湖市九华山路 316 号 电话:0553-3831443 7510971 网址:http://www.whrs.gov.cn 传真:0553-7510974
(样表)
婚 育 状 况 证 明
芜湖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: 同志系我公司员工,身份证号码: 婚育状况: 特此证明 (己婚、未婚、初婚未育等) 。 ,
年
(有效期十五天) 出具证明单位联系电话: 联系人:
月
日
工 作 联 系 函
芜湖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: 同志系我公司 间 年 月 日),现因办理 (1.在职员工; 2.离职员工,离职时 事宜,需借用户口底册,请予
以办理。
年
(有效期十五天) 出具证明单位联系电话: 联系人:
月
日